10 月 27 日起,美国运动服饰品牌「Nike」先后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包括“Nike”、“Air Jordan”、“Jumpman”等在内,共计 7 份商标申请,申请用途显示其均将用于“可下载的虚拟商品”,涉及品类包括:鞋子、服装、头饰、眼镜、手袋、背包、运动器材、艺术品、玩具、配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