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多个平台拥有数千万粉丝的“口红一哥”李佳琦于今年3月起诉佳琦影视文化发展(杭州)有限公司、美腕(杭州)电子商务公司,称二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冒用他的名义进行生产、宣传和销售等行为,涉嫌误导消费者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,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犯李佳琦肖像权、姓名权的行为,召回相关宣传资料和产品,向李佳琦进行书面澄清致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。
在多个平台拥有数千万粉丝的“口红一哥”李佳琦于今年3月起诉佳琦影视文化发展(杭州)有限公司、美腕(杭州)电子商务公司,称二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冒用他的名义进行生产、宣传和销售等行为,涉嫌误导消费者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,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侵犯李佳琦肖像权、姓名权的行为,召回相关宣传资料和产品,向李佳琦进行书面澄清致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。